欢迎登录中国社会信用网 加入收藏 |  设为主页 |  官方微博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全面推进农信社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0-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朔州市全面推进农信社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全面推进农信社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金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朔州农信社稳健发展,围绕省委“打造一流农商行城商行”金融改革目标,结合农信社实际,决定开展朔州市集中清收处置农村信用社风险资产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金融改革工作会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结合农信社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贡献和风险状况,发动全市力量推进农信社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工作。划出“红线”、探明“雷区”、通过精准拆弹,大力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合力打造社会信用生态,推动朔州农信社全面打赢“清不良”反击战。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层层负责。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通力协作,不回避、不推脱,全力支持农信社风险化解工作,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二)由大到小,突出重点。重点帮助农信社化解各类风险资产的前20大户贷款。加大对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本人及其家属在农信社形成的不良贷款和为他人担保的不良贷款,以及涉诉类、乡村集体类、涉政类、恶意逃废债类、僵尸企业类等风险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

  (三)惩防并举,形成震慑。对在清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人员,坚决执行“两个移送”,即:涉及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坚决移送纪委监委严肃处理;涉及到其他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农信社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确保清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朔州市全面推进农信社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本辖区集中开展农信社风险资产清收处置工作。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熊燕斌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 韬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田 东 副市长

  成  员:张乐祥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卢义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丁建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瑞栋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  磊 市公安局副局长

  武日强 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张利平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卢  俊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吴夺魁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任海泉 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龚泽宇 朔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李智升 省联社朔州审计中心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还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办公室主任为吴夺魁、李智升,办公室副主任为马维东、刘志平,成员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人行朔州中心支行、朔州银保监分局、省联社朔州审计中心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信社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及时组织各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清收处置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建立“一周一汇报、一月一通报”机制,汇总省联社朔州审计中心上报清收处置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清收处置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会同督察组督促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切实全面推动农信社按既定时间表、路线图完成清收处置工作目标任务。

  办公室下设两个专班。

  1.组织协调专班。负责组织协调、进度通报、提请召开联席会议。组长为马维东(市金融办副主任)。

  2.资料收集专班。负责收集省联社朔州审计中心报送的清收处置情况和工作简报,汇总分析,提出工作建议。组长为刘志平(省联社朔州审计中心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督查组设在市政府督查室。

  督查组组长为康慧元(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负责组织深入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进行专项督查,具体督查动员情况、方案制定情况、推进落实情况以及清收处置进度和工作效果等情况,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纪委监委:对公职人员逾期拒不还款的赖账行为,做到“不还票子就摘帽子”,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惩处,一查到底;对清收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整体工作滞后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清收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有还贷能力但拒不还款、有欠贷事实但拒不认账等恶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以及为逾期贷款存在介绍和担保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农村党员干部,根据干部相关党纪政纪处理意见给予组织处理。

  3.市委宣传部:负责大力宣传清收处置农信社风险资产工作对于朔州社会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声势浩大的工作氛围,动员欠款人主动归还欠款;协调新闻媒体对拖欠贷款、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欠贷人进行公开曝光、公开催收,充分借助社会舆论力量督促借款人归还贷款。

  4.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政法各部门立足本职,共同推动农信社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工作。

  5.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协调系统内各级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对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案件,实行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快执,特别是落实胜诉类贷款的执行。加强与公安经侦的配合,加大惩处力度,灵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执行。

  6.市委网信办:负责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朔州信用环境和信用生态;尽快与农信社对接欠款名单,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迅速开展调查、取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农信社资金受损;从每县(市、区)选取3-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8.人民银行朔州中心支行:负责用好政策工具,加大支持力度,监督农信社将拒不还贷者的不良信息列入征信系统。

  9.中国银保监会朔州监管分局:负责落实监管职责,用足、用活监管政策,用高效、优质的监管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10.省联社朔州审计中心:负责牵头抓总、督导和考评,及时摸清不良贷款底数,向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分别移送一批,主动提供不良贷款逾期失信人员动态资料。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对接协调、推动具体工作落实。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反馈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扎实推动风险资产清收处置工作。

  1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农信社在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重点乡(镇)、村和重点户,认真摸底排查出对清收工作有影响和带动的典型人和事。要对专项清收工作实行台帐管理,对各乡(镇)、各单位清收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动专项工作向纵深推进。要严格考核奖惩,对清理工作进行排名通报。

  四、清收范围

  (一)表内信贷风险资产,包括清收处置逾期90天以上不良贷款和逾期90天以内风险贷款。

  (二)表外信贷风险资产,包括清收处置已核销呆账贷款和股东购买不良贷款。

  (三)非信贷风险资产,包括清收处置抵债资产和资金及理财业务风险资产。

  各县(市、区)的具体任务数由辖内农信社提供。

  五、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为准备阶段、集中清收阶段、清收成果巩固阶段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10月15日)。

  1.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领导组,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辖内清收处置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

  2.各县(市、区)农信社要对辖区内风险资产全面摸底梳理、掌握其贷款数额、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汇总后及时报回本县(市、区)集中清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集中清收处置工作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欠贷户所在单位(部门)、乡镇和欠贷个人,落实催告责任。

  3.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清收处置氛围。

  (二)集中清收阶段(10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按照全面推进农信社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发动和协调各部门力量,按照方案标准和要求,扎实推进辖内农信社风险资产清收处置活动。

  1.各县(市、区)集中清收处置工作组,全面开展清收处置工作,对贷户下达催收通知书,制定还款计划。

  2.对不积极履行还贷义务的公职人员,通过组织渠道向其单位通报,督促其单位协助清收。

  3.对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老赖”,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曝光,每月定期公布清收进度和拖欠名单。

  4.对经宣传发动、深入访谈、集中催收后依然拖欠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农村党员干部,由纪委监委运用批评教育、函询、约谈、下达监察建议、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等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5.对拒不还贷的“钉子户”、“赖债户”进行攻坚,法院优先进行立案;对进入程序的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及时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坚决打击逃废债务行为。

  6.对恶意逃废债务、涉嫌贷款诈骗和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公检法部门立案查处。

  (三)清收成果巩固阶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对清收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清收任务完成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巩固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要列入重要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市直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准施策,靶向定位,合力支持推进,确保农信社在支持复工复产、助力“六稳”“六保”、向企业减费让利、推进全市脱贫攻坚等方面提供持久动力。

  (二)完善机制,提高效能。一是实行“一周一汇报、一月一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每周将有关清收处置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向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向清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清收处置进度;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根据清收处置进展,定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辖区内集中清收处置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交流和进度通报,会议情况同步报告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三是建立奖罚机制。对进展迅速、效果明显的县(市、区),要大力表彰,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严肃处理。

  (三)强化督查,协同发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清收处置风险资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列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成立督查小组,专项督导任务完成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要协同发力,形成合力,积极帮助农信社做好清收处置工作,确保农信社清收处置工作取得决定性和压倒性成果,全面打赢“清不良”反击战。


友情链接